苏教基〔2009〕41号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
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进一步促进我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全面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根据国家《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江苏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主题词:基础教育 教学成果 评选 通知
抄送:教育部办公厅、基础教育一司、基础教育二司,省政府办公厅,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附件:
江苏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
为促进我省基础教育健康发展,全面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深化素质教育,鼓励广大教育工作者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提高实践水平和教育质量,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结合当前我省基础教育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与要求
1、参评对象为我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研室等单位及教师、教科研人员等个人。
2、参评的教学成果主要包括在基础教育课程建设与实施、教学方法与手段的优化、教学评价改革、教材开发与建设、教学管理创新等方面取得的优秀成果。成果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反映教育教学规律,既具有系统的理论研究,又在教学实践中获得明显效果,在成果推广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省内以至全国产生一定影响。
3、申报每项教学成果的单位署名不超过3个,个人署名不超过5人。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完成的教学成果,由参加单位或个人联合向主持单位或主持人所在的市或县(市、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对成果所属权及其他问题有异议,并在受理申报期限内未能妥善解决的,不得推荐申报。
4、已经获得过国家级奖励的项目不再参评。以前荣获过相关奖项的教学成果参评此奖项必须有新的创意和新的发展。
二、参评材料要求
参评材料主要包括两类:
2、成果佐证材料,包括出版的专著、发表的论文、获奖证书等;反映该成果的视频光盘一式两份(视频光盘是获特等奖和一等奖两个奖次的必要条件)。
三、评审机构
江苏省教育厅成立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省级评审委员会,负责领导评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确定评审专家组名单;听取评审工作报告;审议并最终确定获奖项目;处理和决定评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省级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挂靠江苏省中小学教学研究室。
省级评审专家组负责评审的具体工作。评审专家组的主要职责是:评审教学成果,向评委会提出奖励建议;对有异议的拟奖成果进行复议;评委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各市、县(市、区)初评办法及机构建立,由市教育局参照本办法自行决定。
四、申报方式与时间
1、教学成果奖采用逐级申报的办法。申请人向所在的县(市、区)教育局申报,县(市、区)教育局向市教育局汇总申报。市直属单位申请人向市教育局直接申报。市教育局组织评审后向省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申报。省级直属单位和有关机构直接向省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申报。
2、各市教育局必须在每次评选规定日期前,将本市参评材料汇总后,报送省评审委员会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五、成果表彰
1、参照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个奖次,每两年组织一次评选,原则上每次表彰200个教学成果。省教育厅为获奖单位或个人颁发相应的证书和奖金。
2、获奖项目将在江苏省基础教育网、江苏省中小学教学研究室网站上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10天。省评委会负责受理并裁决举报意见及其他形式的争议。
3、获奖个人或单位获得的荣誉相当于省教育厅表彰的先进个人或先进单位。获奖单位的奖金由获奖单位支配,获奖个人的奖金由个人支配(一人以上的成果,由第一主持人负责分配)。
4、教学成果奖的荣誉证书由主要申请人保存。获得教学成果奖,应当记入本人考绩档案,作为评定职称、晋级增薪的一项重要依据。
六、其他
1、严禁在评选中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一经发现,省教育厅将依据事实撤销其参评及获奖资格,没收证书及奖金,并依据具体情节,责成有关单位给相关人员相应处分。
2、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江苏省教育厅所有。
江苏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
评审书
成 果 名 称
申请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所 在 单 位
申 请 时 间
江苏省教育厅
二○○九年制
说 明
1.本表第1—6页由申请人(集体申请的,由主要完成者和主要合作者)填写,内容应实事求是,所在单位负责审核。
2.按表中各栏目要求认真填写。某些栏目表内填写不下时,可另加附页,并装订入内。
3.本表在计算机上填写、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也可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
4.本表的电子稿请一并报送。
主要完成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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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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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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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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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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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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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专业技术
职务及任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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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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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 后 学 历
及毕业学校、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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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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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从事工作及专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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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及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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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何学术团体任
何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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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兼)任党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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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 会 兼 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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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地受何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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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成
果
中
所
承
担
工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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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合作者情况(集体完成成果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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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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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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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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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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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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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及任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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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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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学历及毕业学校、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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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成果中所承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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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介绍(研究背景、基本内容、研究过程、实践效果、推广价值,要求集中反映教学成果的创新性、实践性、先进性,限10000字以内):
填写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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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曾获奖励情况
与申报成果有关的公开发表、出版的成果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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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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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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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出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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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物、书刊及出版社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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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人
所
在
单
位
推
荐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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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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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评审委员会(领导小组)意见:
评审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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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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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决
结
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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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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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获奖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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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意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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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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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省奖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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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权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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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领导审核意见:
单位(公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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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评审专家组意见:
主审专家: 学科评审组长: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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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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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决
结
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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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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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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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意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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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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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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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权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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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评审委员会意见:
盖章: 评委会主任: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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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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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决
结
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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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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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定等级
(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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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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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意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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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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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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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权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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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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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审核意见:
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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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申请简表
(资料共___袋,第__袋)
成果类别 编号
成 果 名 称 单位
主 管 部 门
主要申请人及简况
申请材料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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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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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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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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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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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处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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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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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限5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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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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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成果按顺序装订,并列出目录,目录格式详见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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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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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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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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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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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材(限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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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限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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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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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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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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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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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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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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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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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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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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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
曾获
奖励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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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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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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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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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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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奖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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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表由成果申请人填写,一式四份,一份粘贴于本人的申报材料袋正面,三份装袋,电子稿一并报送。“成果类别”、“编号”两栏由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奖办公室负责填写。该表一页填写不下,可以分为2页。著作、教材和论文的目录格式如下:
1. 著作与教材(作者:《专著名称》,出版社名称,出版年月)
2. 论文(作者:《论文名称》,《杂志名称》,出版年月)
3. 光盘与录像(单位、姓名、光盘内容,录制时间)
报送材料要求
1.申报教学成果的个人和单位请将申报材料自行装袋(一袋装不下的可以分袋装,每袋都必须有《江苏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简表》作为封面),每项教学成果必须提交的文字材料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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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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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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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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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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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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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稿与音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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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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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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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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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份请自行粘贴于个人的资料袋封面,另3份放于资料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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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订为第一分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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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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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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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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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放于资料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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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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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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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专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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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根据具体情况放入,此项内容请根据所列目录按顺序装订为第二分册,光盘等音像资料请用信封等单独装在资料袋内,作为第三分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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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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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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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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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盘等音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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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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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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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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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项成果建立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以成果主要完成人的姓名(排序第一的完成人)命名,文件夹内分别包括 “申请简表”和“评审书”两个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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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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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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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江苏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书》中的“成果介绍”,主要包括成果的研究背景、研究内容、研究过程、研究结果或结论、研究的反思及展望等,要求集中反映教学成果的创新性、实践性、先进性,字数在1万字以内。《江苏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书》将成为专家评审的重要依据。
3.录像材料的制作。评定特等奖和一等奖时,反映成果的录像材料是必要条件。录像材料是评委会了解成果的重要材料,也是成果获奖后向全省进行宣传、推广的音象资料。在制作技术上,要求录像清晰(尽量减少转录次数),视频信号稳定,没有扭曲、晃动、抖动、闪耀等现象,声音录制在二声道上。录像材料应录在四分之三录像带上(广播级或编辑级带均可),时间应在十五分钟以内,在正文前留一分钟以内的彩条,十秒蓝底,片尾加十秒蓝底。
4.各市教育局在报送本市的参评成果时,请一并递交《各市申报情况汇总表》电子稿和文字稿(需单位盖章)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