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学生实验课应提前一周通知实验室,按计划安排进行。
二. 实验前预习本实验的目的、要求,方法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
三. 爱护实验仪器,药品和工具,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各项实验。
四. 实验要在任课教师和实验老师的指导下进行,要认真操作,仔细观察,做好记录,填好实验报告。实验结束后,由组长清点仪器,经教师检查无误后方可离室。
五. 严格遵守实验纪录,不提大声喧哗,追捉打闹,乱动与实验无关的仪器、药品、或带出室外。否则取消实验资格。
六. 各实验小组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计划规定的实验。无特殊情况不在给予不做。
七. 保持实验室整洁,实验结束后将凳子放回原处,认真做好清扫。
八. 凡属非实验自然性的一切破损事故均由责任者照价赔偿。如故意或不听指导,违犯操作规程而损坏者,要加倍赔偿。
南京外国语学校
物理实验室
2004年7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