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法治思想 践行宪法要求

发布者:学生处发布时间:2025-11-25浏览次数:10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大家早上好!我是初三6陈漪唐我是初三5)班姚卓成。

今年的12月4日,我们即将迎来第12个国家宪法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也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她守护着我们的安宁,指引着我们明辨是非、坚守正道。今天,来自初二(12)班的徐意扬同学,将以“秉宪法之光,赴成长之约”为主题,带我们读懂宪法的温度与力量,感受法治与青春的同频共振。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欢迎徐意扬同学演讲。

徐意扬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秉宪法之光,赴成长之约”。

当我们在校园里安心学习,在生活中享受自由与安宁时,可曾想过,这一切都离不开宪法的默默守护?

“法者,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更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保证。它就像一位无形却又强大的守护者,从我们呱呱坠地、牙牙学语,再到如今风华正茂的青春岁月,始终陪伴左右,守护着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说到守护,让我想起今年一个温暖的故事。姜同学在参加职教高考的路上,同伴突发心梗。他毫不犹豫,选择救人,却因此错过了语文考试。然而,故事没有止步于遗憾。当地教育部门经上级同意,立即启动预案,为他单独组织补考。这不禁让人为之喝彩!我们为姜同学的义举喝彩,更应为法治的温暖喝彩!这及时有效的补救背后,正是宪法的力量在闪耀:首先,宪法规定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尊重社会公德,而姜同学的见义勇为正是践行了这一要求;其次,宪法赋予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国家有义务为公民参与考试创造条件。这生动的一课告诉我们,宪法从来不是冰冷的文本,而是有温度的保护伞。

宪法还藏在我们的校园生活中。班级筹备科技节时,我们班通过某平台采购配件,到货后却发现有零件型号不符,商家还以“定制商品不退货”为由拒绝沟通。老师提醒我们,宪法中提到“国家保护公民合法财产权”。于是,我们向平台监管部门提交证据,最终收到足额退款。这让我明白,宪法的守护藏在权益边界里。它用法治框架,为我们的社会活动筑起安稳的屏障。

如今,以宪法为统帅的法律体系正日益完善,像一张细密的网,守护着我们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们对抗校园霸凌的盾牌:《妇女权益保障法》是女性职场平等的推进器;《残疾人保障法》则是通往无碍世界的桥梁。这一部部法律,共同汇聚成阳光,照亮每一个角落,让每一个生命都活得更有尊严。

现在的我们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法治中国的画卷正徐徐展开。它承载着一个民族对未来的期许。它用“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条文,为我们的成长指明方向;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为青春奋斗划定坐标。从“放管服”改革让政务服务更便捷,到《民法典》实施守护百姓衣食住行;从《反垄断法》维护市场公平,到《生态环保法》守护绿水青山……宪法精神从来不是遥远的理念,而是融入了每一次执法、每一场审判、每一项政策,成为我们生活中名副其实的“安全感”。

同学们,法治中国的未来,就在你我手中。学习宪法、尊崇宪法,并遥不可及的空话。它在我们认真唱响的国歌声里,在我们严格遵守的校规校纪里,在我们诚信考试的笔尖下,在我们对师长的每一次问候,更在我们于网络世界理性发声、明辨是非的担当里。

“法者,天下之程式,万事之仪表。”让我们以宪法为指引前行的灯塔,以法治作为社会进步的标尺,在奔赴山河的成长之约中,共同誓言:争做宪法忠实的信仰者、自觉的遵守者、坚定的捍卫者!让我们汇聚青春的星火,点亮法治中国的璀璨明天!

感谢徐意扬同学的精彩演讲!从见义勇为的温暖故事到校园维权的真实经历,她用生动的案例、真挚的语言,让我们深刻体会到宪法并非冰冷的文本,而是与我们成长紧密相连的《安全手册》。

作为新时代少年,我们既是宪法的受益者,更应是宪法的践行者。愿我们以今天的演讲为起点,将宪法精神融入一言一行。每天在校门口,我们总能看到车水马龙的忙碌景象。然而,有些人只图自己便利,却无视交通法规:长时间停车造成交通堵塞,横穿马路带来严重安全隐患。践行宪法精神不仅是熟记法条中的规定,更应是过马路时停下的脚步,遵守法律时的每一份自觉!在此,我们向全体同学发出倡议:

1.请同学们出行时严格遵守交规,不闯红灯,不横穿机动车道,学会自护。

2.请提醒家长开车接送时,在校门口即停即走,不长时间占用机动车道,保障道路畅通。

让我们携手,将宪法精神扎根心中,让文明之花绽满校园与街巷,承担基本社会责任,让守法成为家风、校风,做尊法守法的新时代追光者!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我是校团委委员张恬溪我是校团委委员李家乐。

当国旗在晨光中冉冉升起时,你是否想过,是哪部法律赋予了它至高无上的尊严?当我们在校园里安心求学时,你是否思考过,是哪部法律奠定了这方书桌的安稳?当社会在既定的轨道上有序前行时,你是否探寻过,是哪部法律构建了这运转的基石?这一切的答案,都指向同一个名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它不仅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更如同我们看不见的骨骼与血脉,支撑并连接着国家与个人的命运。

2025年12月4日是第八个宪法宣传日,2025年12月第一周是第十二个宪法宣传周。今天,在这宪法宣传周为主题的晨会上,就让我们一同走进这部与我们青春同行、命运与共的根本大法,去读懂我们与宪法之间,那份庄严而深刻的约定。

本次晨会,我们将通过3个宪法小知识走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首先,我们一起来学习第一个宪法小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这一条,庄严地宣告了我们国家的根本制度和国体。正是这个根本属性,决定了我们必须实行社会主义法治,必须以法律的形式保障人民的权利,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那么,这个宏大的起点,如何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产生连接?

接下来,让我们有请高一(9)班的顾添琪同学。他将用自己在南京市“学宪法 讲宪法”知识竞赛获得一等奖的宝贵经历,为我们分享“中学生眼中的宪法”,讲述宪法如何从一条条文本,化身为我们身边“又远又近”的守护者。

顾添琪敬爱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非常荣幸能够站在这里,与大家共同迎接国家宪法日的到来。不久前我代表学校参加南京市“学宪法、讲宪法”知识竞赛并荣获一等奖,这段参赛经历让我对“法治”二字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今天,我想把这个过程中的感悟与大家一同分享。

提到法治,或许许多同学觉得它离我们很远,我也曾以为它是高高在上的政治术语,和我们的学习生活有“距离感”。但在准备知识竞赛的那些日子里,当我逐字逐句研读法律条文,当我看到一个个与青少年息息相关的真实案例,我彻底改变了这种想法。我发现,法治其实就藏在我们日常生活的每一个细节里:九年义务教育,是《宪法》和《义务教育法》赋予我们的权利和义务;当我们在操场自由奔跑,在图书馆安心阅读时,《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校园一般人身安全的保护给了我们满满的安全感;当我们在社交媒体上畅所欲言、袒露心扉,《网络安全法》规范着我们的行为。

近几年,校园霸凌事件频发,牵动了许多人的心。2024年,广西南宁一所学校的8名学生对13岁的同学张某通过殴打、开水烫等方式进行欺凌,造成张某身体多处受伤。公安机关对年满16周岁的2名涉事学生采取刑事拘留,对未满16周岁的其余6名涉事学生予以行政拘留,依据正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可见,法律从不高冷,而是一直陪伴在我们左右,守护着我们的健康成长。

“君子慎独,克己复礼。”每年的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作为高中生,我们也有责任将法治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培养规则意识,约束自己的行为。在此,我们向大家发出倡议:

第一,做法治精神的的“主动学习者”。利用班会课、法治讲座等机会,主动学习法律知识,牢记那些与我们学习生活息息相关的条文,学会以法律为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

第二,做法治精神的的“自觉遵守者”。在校园里,具体体现就是遵守校纪校规,不旷课、诚信考试,坚决抵制校园霸凌。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要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尊重他人的人格和隐私,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

第三,做法治精神的“积极传播者”。把我们学到的宪法知识讲给家人朋友听,用我们的青春之声,让法治精神走进更多人的心中,传播社会正能量。

同学们,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法律始终如影随形,规范我们的行为,也守护我们的青春。让我们以青春之名,赴法治之约,让法治意识成为青春最坚实的铠甲,让责任担当成为青春最鲜明的标识!

感谢顾添琪同学的精彩分享。他从他的备赛经历讲到我们的受教育权、人身安全到网络安全,让我们真切地感受到宪法与法律如影随形的守护,让我们看到了法治的成长与力量。

那么,这份守护的力量,如何在我们的校园里生根发芽,转化为具体的校园治理模式呢?这就要引出我们的第二个宪法小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依法治国”,是宪法为国家运行设定的核心准则。当这一准则贯穿到我们校园生活的方方面面,便是“依法治校”的生动实践。它意味着我们的校园治理同样遵循着法治的规则、权利保障和公平正义的精神。

高一(4)班丁彦甫同学在“学宪法 讲宪法”的演讲比赛中获得了南京市一等奖,下面,就让我们跟随他的视角,一起探寻“我眼中的法治校园”,看看宪法的原则如何在南外校园里写下鲜活的注脚。

丁彦甫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非常高兴和大家一起迎接国家宪法日的到来!大家在午餐时观看法治新闻,课间去阅读公示的社团细则,你是否发现—— 其实国家的法治蓝图,早已在南外校园藏下鲜活注脚。今天想聊“从依法治国到依法治校”。这不只是“规则管理”,更是法治思想从国家根本法到校园生活的生动落地:它是“法律至上”的坚守,是“权利保障”的温柔,是“公平正义”的具象。

老师说“依法治国是国家的基本方略”。这方略的根,扎在宪法的条文里:宪法第五条写着“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小到交通规则,大到教育政策,都得照着宪法的“规矩”来。而咱们校园里的治理规范,就是把这份“规矩”变小、变具体,变鲜活,变成我们能摸得着的公平。

就像上个月的学生会改选,候选人名单、投票规则提前很久就张贴在公告栏,投票结果由改选委员会监督——这不是“走流程”,是把宪法里“公民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精神,落在了校园的改选活动里。在改选过程中,同学们的监督通道始终通畅,让学校的管理有了“规矩”,就像国家用宪法保障公民申诉权一样。

两个月前,我代表学校参加南京市“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并获一等奖。这让我理解了宪法对于我们的无比重要。2024年全国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5.9%,比五年前提高2.3个百分点——这个跳动的数字背后,藏着无数个学龄儿童的故事:“两免一补”让云南学生不用背着满篓菌子走山路换学费,“特岗教师计划”让西藏卓玛在村里的课堂听见标准英语发音。这些孩子们“能安心读书”的踏实,根都扎在宪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里。而这份“法治温度”,同样在咱们南外校园里生长。不迟到早退,是对“规则权威性”的敬畏;帮同学们熟悉选课系统,是对“平等权利”的守护;发现规则漏洞主动提议,是“参与法治建设”的萌芽。这样的法治思维,在南外校园中,每时每刻都浸润着我们的心怀。

当我们在南部新城的操场上奔跑,在实验室里探索,在博雅轩里畅聊;当我们可以晚饭后,和同学驻足看看夕阳,逛逛蓝调校园。那些“不随意”“不偏袒”“有回应”的日常,都是宪法温度的传递。让我们在校园里做法治的“践行者”,未来走进社会做法治的“建设者”。宪法保护我们走向未来,我们让宪法的光芒,照亮国家的前路,温暖我们成长的每一步。

感谢丁彦甫同学的分享。他从学生会选举的公开公正,到我们对校规的自觉遵守,让我们看到了宪法中“公民权利”和“法治原则”在校园里的微观镜像。如此便落实到了第三个,也是与我们每位同学关系最密切的宪法小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以及 【第三十三条明确:“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这两条规定,像一对坚实的基石,共同构筑了我们在校园中的身份。它既赋予了我们接受教育的神圣权利,也明确规定了我们必须努力学习的义务。权利的实现,永远离不开对规则的遵守和对义务的承担。

同学们,当我们遵守校规、诚信考试时,我们是在践行严肃的校园承诺;当我们抵制霸凌、尊重他人时,我们是在捍卫宪法保障的“人格尊严”;当我们珍惜时光、奋发学习时,我们正是在履行宪法赋予的“受教育”义务,并行使着它保障我们的成长权利。

愿我们都能珍惜权利,履行义务,让法治精神不仅闪耀在宪法文本中,更流淌在我们青春的血液里,为建设一个更加美好的法治校园、法治中国贡献青春力量。愿我们不负青春,不负此约,在宪法的光辉照耀下,以今日之明理践行者,成明日之栋梁建设者,共同书写一个始于心、鉴于行的法治新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