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外国语学校作业管理条例

发布者:南外校办发布时间:2021-05-26浏览次数:1351



20181229教育部官网发布了《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下简称“通知”)。通知由九部门联合向省级人民政府印发共计30其中第四条为:初中家庭作业不超过90分钟高中也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通知第五条为:科学合理布置作业。作业难度水平不得超过课标要求教师不得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家长代为评改作业。为了具体贯彻落实通知中的相关要求我校拟制定《南京外国语学校作业管理细则》。


一、作业布置原则

教师在布置作业时应贯彻落实教育部精神在保证教学实效、培养学科核心素养的前提下切实为学生减负。

1.作业内容要围绕《课标》要求及教材重点和难点精选既巩固基础知识又训练基本技能做到目的明确针对性强形式多样使学生举一反三触类旁通。

2.不搞题海战术避免机械重复性的作业更不搞惩罚性作业。

3.作业的题量和难易度经备课组集体研定力求班级和学科间的相对平衡。


二、作业量的把控

1.不布置重复性作业、惩罚性作业。

2.原则上每堂课后给学生适量(半小时左右)的课后作业明确上交作业的时间

3.作业可采用多样形式既可以布置书面练习也可以组织学生开展调查、走访等探究活动。每门学科有常备的作业本或选用一本合适的教辅用书。


三、作业批改的要求

1.教师应及时认真地检查、批改作业。书面作业要进行量化计定非书面作业要制定检查措施每次作业等第要留书面记录作业情况要及时反馈。

2.原则上做到精批精改全面覆盖。提倡教师进行部分作业面批增强个性化辅导。

3.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作业讲评对作业的评价以肯定、鼓励为主。

4.优先考虑学生的身心健康妥善处理学生作业迟交、少交情况对完成作业确有实际困难的学生给予作业减免。


四、作业管理的监察制度

1.在开学上交的各备课组工作手册中要求备课组长写明本学期本学科的作业要求包括每天的作业量、批改方式等内容。

2.在每学期的教学督导活动中由督导组成员检查被督导教师的作业布置和批改情况并如实填写教学督导作业检查登记表。

3.在每学期期中进行的各学科作业调查问卷中要求教师写明作业布置的频率、方式、时长、反馈等内容。

4.在新老教师师徒结对活动中要求师傅至少两周检查一次徒弟的作业布置情况在作业量和作业难度的把控方面给予适时的指导。

5.每周要求各班上交教学日志,对学生的作业情况、作业时长等进行全面了解和统计,进行作业总量调控。

6.每学期由学生对教师进行一次教学评价在评价标准中专门设置“作业量”栏由学生匿名勾选并提出意见,以此作为作业质量定期评价工作的组成部分。

7.定期召开相关座谈会例如期中小结座谈会由分管主任收集各科作业布置的相关情况反馈信息并做好对作业量的宏观把控,以此作为作业质量定期评价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南京外国语学校教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