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外国语学校与玄武法院共建“关爱活动阵地”

发布者:宣传外联处发布时间:2018-03-29浏览次数:1834

   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更好地营造中学生健康成长的法制环境,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运用更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等活动,2018328日,南京外国语学校玄武区人民法院签订“共建关爱活动阵地”协议书,在玄武区人民法院挂牌设立“南京外国语学校校外教育基地”。

玄武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暨关工委主任高伟,关工委常务副主任李明,关工委副主任朱国雄,未成年人及家事案件审判庭庭长、关工委秘书长王萍;南京外国语学校党委书记、关工委主任刘前树,关工委副主任张业翔,政治教研组陈华、学生处副主任尹荷蓉出席了共建签约仪式。

玄武法院副院长高伟与南京外国语学校党委书记刘前树共同签署了“共建关爱活动阵地”协议书,共同为“南京外国语学校校外教育基地”揭牌。

会上,玄武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暨关工委主任高伟首先简要介绍了玄武法院与未成年人及家事案件审判庭的基本情况,按照共建协议的约定积极践行共建日常工作,如开展假前安全教育活动、家庭教育及法制教育讲堂等。此外,双方还可以进一步探索和完善青少年普法教育新模式,借助玄武法院和南京外国语学校各自的优势,开展特色性活动,实现共建双赢。

玄武法院未成年人及家事案件审判庭庭长、关工委秘书长王萍介绍了玄武法院在青少年法制教育及宣传工作中的具体做法,如开展模拟法庭,选任青年法官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与关工委的老同志们结对,共同对师生和家长进行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等。王庭长表示,青少年法制教育是中小学法制教育和普法工作的重点。共建法制教育基地,可以让学生亲自体验庭审过程,从而增强青少年学生的规则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南京外国语学校党委书记、关工委主任刘前树对玄武法院在青少年法制教育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取得的成绩予以肯定。他指出,南京外国语学校与玄武法院积极配合,紧密合作,共享法制教育资源,努力搭建学校法制教育平台,有利于在青少年学生心中播撒法治的种子。

南京外国语学校政治教研组陈华老师认为,目前要注重青少年法制教育,加强对高智商犯罪、网络犯罪等问题的防范,学校与法院共建法制教育基地,要切实以教材内容为理论延伸,以学生社团、俱乐部为载体,借助互联网平台将法制教育工作做实做细,努力将学校与法院合作的法制教育模式打造成品牌。

    签约仪式结束后南京外国语学校一行参观了未成年人及家事案件审判庭及相关配套设施后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