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宪法日谈宪法与公民(12月4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12-05浏览次数:985



老师们,同学们,大家早上好!

我是来自高二(4)班的凌朱。

我是来自高二(7)班的邱嘉辰。

今天是124,也是我国第四个“国家宪法日”。同学们在政治书上都学过,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规定了我们国家的性质、根本制度、根本任务等生活中的根本问题。

如果把宪法、基本法、普通法、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所有法律排成金字塔形状的话,宪法就处在金字塔塔尖的位置。如果我们任意翻开一部普通法律,会发现它们的第一句话都是依据宪法,制定本法。由此可见,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

宪法的地位是如此重要,2014111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决议,设立每年的124为国家宪法日。

高二(7)班陆静文同学代表南外,参加了2017江苏省中小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并取得了高中组第三名,个人省一等奖的好成绩。下面有请陆静文同学来谈谈她对宪法的理解和感悟。

  

大家好,我是高二(7)班的陆静文。今天我想和大家谈一谈宪法与我们的关系。

回想我国西周时期,君主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采取了分封制、宗法制等条例制度,诸侯割据势力日益强大,最后发展到不可控的地步,导致国家分崩离析。秦国采用法家思想,在法制观点的指引下,顺利完成了大一统,却由于秦朝视君治重于法治,当君主的意志与既定法律发生冲突时往往按君主的意志理解法律,也就是按君主意愿办事,这直接导致秦王朝由于君主暴政,只存在了短短14年。我国从古代就有了法制的概念,但那时所谓的法制更多的只是统治阶级用来装潢门面的工具,实际还是君主专制,正因如此,我国的封建历史发展缓慢。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现在,我们生活在一个井然有序,人民得以安居乐业的社会里,政府部门各尽其职,人民生活井井有条。而这一切,都是因为我国基本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通过学校的法律知识教育,我们了解到,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和普通法律是母子法的关系,在我国日渐完备的法律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而依法治国的核心就是依宪治国,只有推行依宪治国,才能够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我国从建国初期国民经济萧条,到现在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并正在大跨步向全面小康迈进,短短68年,我们的国家有了如此翻天覆地的变化,这足以说明,在人民信仰宪法,党依宪执政的基础上,我们的国家正有着前所未有的生命力。

众所周知,国家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在社会经济生活发展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而税收又是我国依法取得财政收入的基本形式。所以,税收的合理性对于国家治理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17世纪我国的大顺王朝就是一个典型的反面案例。闯王李自成曾经打着“均田免税”的旗号,率领大顺农民军一举攻入北京城,颠覆了明朝的政权。可是实际治国时,无论是养兵还是维持政府的有效运作都需要大笔资金的投入。而大顺王朝由于没有“税收”这个正当稳定的财政来源,只能靠抢。抢完富人的抢贫农的,抢完官员的抢平民的,民不聊生的社会状况直接导致了王朝的覆灭。而在现在的我国,这种情况却不会出现。这都是因为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了我国税收的强制性、无偿性与固定性。政府科学合理地对财政收入进行预算,保障了社会的平稳运行。例如,我们学校的翻新以及实验器材的采购经费大都是政府拨款而得的;地铁的建设也离不开政府经济上的支持与保障;全民医保的一步步实现更是国家财政支出大幅度向改善民生倾斜的显著体现。正是宪法保障了我国的长治久安。

我的妈妈捐助了一位家庭困难的女高中生,她来自云南怒江,由于当地经济较为贫困,加上她的父亲因工伤失去了劳动能力,她本不能像我们一样在67岁的时候就走进校园。正是因为宪法规定了我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并且根据宪法产生的《义务教育法》保障了公民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那个女生才顺利完成9年义务教育,并通过自身努力考入高中,获得了用知识改写命运的机会。

宪法是治理国家的开端。在习近平总书记的带领下,我国深入贯彻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方略;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这更是进一步彰显了宪法权威。因为宪法,我们的个人生活更加有保障,我们的社会生活更加安定,我们的国家更加繁荣昌盛。所以,我们要认真学习宪法,树立宪法意识,自觉维护宪法尊严,让宪法观念常驻心中。

  

感谢陆静文同学铿锵有力的演讲,想必也给大家带来了心灵上的触动。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看上去似乎高高在上,遥不可及。然而如果留心观察,我们生活中的点点滴滴都受到宪法的影响。

孟德斯鸠说过,自由不是无限制的自由,自由是一种能做法律许可的任何事的权力。 宪法与其他法律一样,赋予我们权利,规定我们的义务,约束着我们的行为。下面有请初二(7)班的吴优同学与我们分享法律对公民的作用。

  

敬爱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我是来自初二(7)班的吴优。今天是124,国家宪法日。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

一个人来到世间,便享有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如人身权利,受抚养权等。从少年到青年乃至成年,法律赋予了我们政治、经济、文化等方方面面的权利。有了法律对我们权利的规定与保护,我们才能快乐成长,自由生活,追逐梦想,实现价值。

当然,在被法律的保护的同时,我们也受到法律规则的约束。从小到大,无处不在。例如在校门口的北京东路上,为了保障我们上学时的安全,也为了交通畅通,交管局对学校门口的人行横道进行了调整。这就要求我们每一位同学上学、放学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根据信号灯提示,从人行横道过马路。再如同学们在观看艺术节,外语节表演或参加其他大型集会时,需要遵守治安管理规定,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秩序,做文明观众。又如我们捡到了他人的饭卡或钱包,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拾得遗失物不得非法占有,需及时归还失主。就连中午去食堂就餐的途中,也不该奔跑,以免发生碰撞伤害,不侵犯他人的生命健康权。

法律约束我们在现实生活中的行为,也规范我们在网络虚拟世界中的行为。20174月中旬,哈佛录取办公室发现预计录取者在网上有攻击性的、含种族歧视的谈话,至少有10个学生的哈佛录取通知被取消,起因就在于在 Facebook的私人群组中发表的不当言论。国内的媒体中也常有因在网络中诈骗、造谣诽谤、侵犯隐私等违法行为而受法律制裁的报道。我国司法部门也明确“网络诽谤”入罪标准,情节者将面临入刑的处罚。

我们既是学生,也是公民。我们遵守校园规则,培养规则意识;走进社会,恪守法律。网络无界,对自己的网络言论负责,不制造和传播谣言,不泄露他人隐私,不恶意攻击他人。法律规定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法律保护和约束着每一位公民,其实约束的本质也是为了保障他人的权利。大家都遵守法律,才能有更和谐有序的社会秩序,每个人才可能有安全的生活环境。

同学们,让我们南外人以校园生活为起点,将法治精神深深根植于内心,做一名合格且优秀的守法公民。

我的发言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感谢吴优同学发自内心的呼吁。诚然,法律能够确认、保护和发展良好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就要充分意识到法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法治中国的未来在年轻人身上。如果把国家比作动车飞驰,青年就是强劲动能;

如果把治国理政比作架桥筑楼,法制就是骨架支撑。

“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心里。”老师们,同学们,让我们以“国家宪法日”为契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树立法治意识,培养法治思维,信仰宪法,践行宪法,一起聆听法治中国的铿锵足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