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汤巧根发布时间:2017-11-23浏览次数:1084

各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高等学校(高职院校):
  经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决定从20171120日开始,启动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的组织申报工作,截止日期为2018330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2018年度课题全部实行网络申报,分两步进行:20171120日至201829日,各市、各高校按申报限额数确定本市(本校)申报对象,指导、督促他们认真填写课题申报评审书和评审活页,汇总课题申报信息并发至我办邮箱(webmaster@jssghb.cn);201835日开始,各申报对象根据我办给的登录密码登录“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系统”上传课题申报评审书和评审活页,2018330日下午5点关闭课题申报管理系统。
  二、申报数量
  本次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限额申报。各市申报限额数如下:南京市,200项;苏州市,200项;南通市,200项;无锡市,160项;常州市,160项;扬州市,160项;泰州市,144项;连云港市,144项;镇江市,120项;徐州市,120项;淮安市,120项;宿迁市,120项;盐城市,120项。各本科院校:10项;各高职院校:6项。
  上述申报限额数包括“初中教育专项”、“青年教师专项”(197811日及以后出生者申报)、“乡村教师专项”(村小、村幼儿园、村教学点老师申报)、“体卫艺专项”。各市、各高校上报名额中,“青年教师专项”不得少于30%,“乡村教师专项”不得少于10%
  “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专项”请在申报汇总表中注明,不列入上述申报限额数。
  “学生资助专项”“教师发展研究专项”“招生考试专项”“陶行知教育思想研究专项”“叶圣陶教育思想研究专项”必须与专项主题高度相关,不列入上述申报限额数,由各相关部门直接报送我办。
  三、申报选题
1.重点选题
(1)新时代我国优秀教育传统的继承与发展研究
(2)学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系统落实研究
(3)区域推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的行动研究
(4)义务教育城乡协调发展的重点、难点及对策研究
(5)职业教育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研究
(6)高等学校科学定位、差异化发展研究
(7)学习化社会下终身教育体制机制的完善与创新研究
(8)基础教育师资质量保障机制研究
(9)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观下学校创新发展研究
(10)以学生发展为本的课程建设(教学变革)研究
  以上选题只是标注研究范围,可在相应范围内自定课题名称。
2.其他选题可参照《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发展规划要点》第五部分中的“重点研究方向”。“重点研究方向”所列出的只是“方向”,不是具体的课题名称,在每个“方向”下申报者可自主选题。
  四、申报程序
  各中小学幼儿园按“学校→县(市、区)教科室→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程序申报;各高等学校(高职院校)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汇总本校申报材料后,直接报送我办。
  请各市、各高校认真组织好课题申报工作,尤其要在申报质量上下功夫,切实提高课题设计水平。
  联系人;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周英俊、张为民;联系电话:(02583758279;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7号;邮编:21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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