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稿)周恩来奖学金实施条例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6-02浏览次数:1833



一、指导思想

南京外国语学校是在周恩来总理的亲切关怀下创建的。奖学金命意是鼓励广大师生像周恩来总理那样修身、养志献身于中华伟业。


  1. 实施办法

周恩来奖学金奖金来源为南京外国语学校教育基金会,每学年评定颁发一次获奖者可获得奖学金及证书。


  1.  “周恩来奖学金”获得者条件及评选办法

  1. 获得“周恩来奖学金”的学生需具备下列条件:

  1. 立志为中华之崛起和人类之进步而读书,成为“有中国灵魂、世界胸怀的现代人”, 在道德品质、公民素养等方面堪为表率

  2. 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或在某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成为同学们的学习榜样。

  1. 奖学金类别

  1. 卓越发展奖

获国家荣誉称号者(如全国优秀团员、全国十佳青年等);

参加国际比赛(如数理化“奥赛”、国际体育比赛等)获金牌、银牌、铜牌者

在中高考中成绩显著,获南京市第一名者。

  1. 全面发展

省市综合性荣誉称号(如优秀团员、三好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四好少年、优秀少先队员等)获得者;

每学年评选出一名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

学生会团委、年级组每学年评选出的一名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干部

  1. 特长发展

在由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认可、学校组织参加的各类学科、体育、艺术、科技等比赛中获省一等奖及以上者。

(三)“周恩来奖学金”的评选时间及程序

1.周恩来奖学金一般每年610日前发放,所有申报工作于63日截止,此后的获奖材料计入下一年度评比。部分周恩来奖学金全面发展奖于每学年第二学期结束前完成评比申报,910日前发放。

2.获奖学生名单由班主任、年级组、教研组根据条件提出,报学生处、教学处审核,经南京外国语学校教育基金会理事会批准后在校内张榜公布。


  1. 几点说明

  1. 根据每年基金数的利息和获奖人数,奖金数额由理事会决定。

  2. 特长发展奖中同一学科同一项目比赛只对赛程结束后最高获奖级别作一次性申报,不得放在两个学年度申请两次奖学金。特长发展奖根据竞赛具体情况按初、高中分类执行具体奖励办法。

  3. 有突出成绩、突出表现者(如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等)视其具体情况授予相应类别的奖金。

  4.  “周恩来奖学金”基金每年征集,欢迎海内外校友、学生家长、社会人士不断给予支持与帮助。

  5.   “周恩来奖学金”于一九九三年十月“校庆三十周年”时设立。本条例修订于二〇一五年八月,自二〇一五年九月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