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楼管理规定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9-02-09浏览次数:3561

教学大楼是教学活动的主要场所,是教师职业道德、人格魅力、教学艺术、学术思想的主要展示地,是学生汲取知识、、锻炼能力、提高素质、成人成才的主要空间。为维护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积极创设一流育人环境,充分发挥教学设施的功能和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学大楼总体实行物业管理。全校师生员工进入大楼须服从物业公司管理,尊重物管人员的劳动。


二、 学生须着校服进入大楼,教职工须穿戴得体;不得在教室和走廊大声喧哗和嬉闹;禁止携带体育器材进入教学楼;学生在教学楼内开展课外娱乐活动,须经学生处批准;教师在教学楼内的娱乐活动由学校工会统一安排。


三、 教室由教学处统一调配。学生上课、自修应按课表所指定的教室和时间使用。校内外任何单位临时借用教室,学生开展活动或教师因特殊情况需要教室,均需由教学处安排。


四、 办公用房由总务处统一调配,办公设施由总务处统一配发,年级组负责管理。未经总务处同意,不得移动办公设施和变更办公用房。


五、 学生各班建立卫生值日制度,保持教室整洁。单班固定教室内的卫生由所在班级班主任负责;合班教室内的卫生由使用班级外语教师负责;公共教室内的卫生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


六、 严禁在门窗、桌椅、墙壁上涂写刻画。教室内课桌椅单人负责。教室内的设备如有破坏或缺少,经查实,能明确个人的由个人负责赔偿,不能明确个人的,由使用班级负责赔偿。


七、 教室内教学用黑板正上方悬挂国旗,两侧张贴校风,由学生处统一制作。各班级值日生表、课程表、作息时间表、校历应按规定统一张贴在教室内指定位置,未经允许,不得移动。各班级张贴栏由学校统一设计、统一位置,不得在规定位置之外张贴任何东西。


八、 禁止携带饮料、食品进入教学楼。师生员工不得在教学楼内咀嚼口香糖。


九、 节约水电,注意安全。离开教室、办公室应自觉关门、关窗、关闭电器;用水后自觉关闭水龙头;发现水电设施损坏,应及时报修。学生不得上天台活动,不得翻越阳台、栏杆,擦拭窗户时不得进行户外作业。


十、 未经允许,学生不得使用教学楼电梯。师生员工应按规定时间离开教学大楼,不要无故在大楼内滞留。
 

    以上规定,若有违反,学生按《学生手册》有关规定处理,教职工按有关教职工管理规定处理。


南京外国语学校

二OO二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