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规定:高二学生中午12:40前进班,由各班纪检委和年级级委共同负责监督和记录;
2. 检查要求:
(1)对于在走廊上哄闹、谈笑的学生加以规劝回班;
(2)检查人进班级点清人数、检查班级学习纪律情况(主要是看看班级有没有喧闹、玩电子游戏、用班级电脑听音乐、看视频等情况),并在检查表上记录,请班级中午负责人签名;
3. 轮换的次序:
暂安排每天两个级委;(详见值班安排表)
1-4班的级委与5-8班的级委互查;
值班级委在当天检查后,到年级组办公室,将情况反馈给班主任,并将检查表交给下一位检查级委。
高二级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