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外国语学校2013-2014学年关于五四表彰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3-25浏览次数:1406

 各团支部:

    2013-2014学年各支部围绕学校德育工作计划和迎接青奥会,按照提升自我、发挥优势、服务社会的思路,广泛开展了富有成效的活动。为进一步发挥共青团组织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校团委定于“五四”期间组织开展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此次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比表彰项目为: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先进团支部、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优秀团干部、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优秀团员、南京外国语学校优秀团员、南京外国语学校优秀团干部、南京外国语学校志愿者服务先进个人。
二、评选条件
1. 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先进团支部:围绕学校、班级的工作和上级党团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积极有序开展团内各项工作;认真开展各项主题教育活动并初显成效,不断加强团组织建设,切实增强全体团员的荣誉感、归属感、使命感和责任感;班子团结,各项活动有创新、有特色。
2. 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优秀团干部:热爱团组织、关心团工作,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独立开展工作的能力,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并取得较好的成绩;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并以自己的模范行为为团组织添彩;所在团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强,在学校有较高的威信。
3. 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优秀团员:积极要求进步,严格遵守《团章》的各项规定,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团员意识较强;学习勤奋、品德优良;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创新精神,积极参加各类活动,表现突出。
4.南京外国语学校优秀团员:见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5.南京外国语学校优秀团干部:见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
6.南京外国语学校志愿者服务先进个人:热心公益事业,本着“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核心的志愿服务精神,积极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累计一学年参加校内外志愿服务活动时间超过60小时,表现突出,服务受到好评。
三、评选要求
    1.各支部在推荐、评选过程中,应注重推荐对象的先进性、代表性、广泛性。要把挖掘典型、表彰典型和宣传典型有机结合起来,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奋发图强,刻苦学习,崇尚创新,立志成才。要本着“实事求是、高度负责”的原则,确保材料充实准确,严把质量关。
2.各支部对照条件主动申报先进集体,认真总结支部工作材料(1000字左右),并于4月14日上午8点前交纸质稿和电子稿至校团委。 团委组织人员评选出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先进团支部4个。
3.高一高二各支部对照条件于4月14日前推荐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优秀团干部或优秀团员一名,由团委组织相关人员差额评选出共计四名优秀团干部和八名优秀团员。注:申报先进团支部的支部才有资格推荐优秀团干部。
4.各支部对照条件评选3-5名南京外国语学校优秀团员和1名优秀团干部,并组织符合条件的团员申报志愿者服务先进个人,填写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志愿者服务先进个人申报表,并于4月18日前交至团委。
5.南外中加、中英国际部的团支部可对照条件申报相关先进个人或先进集体。
备注:各类申报表请登陆南外校园网重要通知栏下载,所有材料电子稿请发送邮件至nflsmx@163.com并请注明“申报材料”,留下联系方式。,
南京外国语学校团委   2014-3-26

 
优秀团员申报表.docx
优秀团干部申报表.docx
先进团支部申报表.docx
先进个人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