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2009年化学活动周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9-03-11浏览次数:1159

 

关于参加2009年化学活动周的通知
各区(县)化学学会、各中学:
省教育学会化学专业委员会决定于2009年4月5日至12日举办化学活动周(通知见附二)。我市化学教师可按照要求自愿参加“化学与可持续发展”专题论文评比。
化学活动周期间,省教育学会化学专业委员会决定于2009年4月12日上午举办“冯茹尔杯”高一学生“化学与可持续发展”知识通讯赛。为了做好我市高一学生参赛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讯赛活动宗旨
引导学生充分认识化学在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真正实现化学新课程倡导的先进教学理念:“从生活走进化学,从化学走向社会”。
二、通讯赛参加对象及知识范围
通讯赛参加对象为高一学生。内容涵盖《化学1》全部和《化学2》专题1,突出可持续发展精神,体现化学与生产、生活、环境及社会的联系。
三、通讯赛时间
2009年4月12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四、通讯赛报名办法
学校遵循学生自愿参加的原则组织报名。各区县化学教研员负责本区县各中学报名汇总工作(市直属学校报名表亦交到所在区县化学教研员处汇总),于2009年3月10日前将报名表(附一汇总后发到njsjyszxhx@163.com,并将报名表打印稿及有关竞赛费(6元/人)送交市化学专业委员会。
五、通讯赛组织办法
为了方便报名学生就近参加比赛,市学会在各区县设考点组织统一考试。各区县化学教研员负责本区县竞赛组织工作。答卷密封交市化学专业委员会,统一阅卷。
六、试卷领取与考试安排(另通知)
 
南京市化学专业委员会
                                       2009年2月18日
 
 
抄报:江苏省化学专业委员会、南京市教育局基教处、南京教育学会、南京市教研室
 
附一:
2009“冯茹尔杯”高一学生“化学与可持续发展”知识通讯赛报名表
 
区县
学校
参赛人数
负责教师
联系电话
 
 
 
 
 

 

 

 

附二:

 

 

关于举办2009年化学活动周的通知(“冯茹尔杯”)

 
各市、县、区化学学会: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增强学生可持续发展的意识,进一步提高学生的科学素养,江苏省教育学会化学教学专业委员会决定于2009年4月5日至12日举办化学活动周。本届化学活动周的主题是:“化学与可持续发展”。
化学活动周内举行以下主要活动:
1.化学教师“化学与可持续发展”专题论文评比;
2. “冯茹尔杯”高一学生“化学与可持续发展”知识通讯赛。
化学活动周由全省统一部署,各市、县化学学会组织实施。活动的具体组织方式和要求为:
1.在职化学教师均可参加化学与可持续发展专题论文评比。参评论文需在2009年4月10日前寄至省学会秘书处(南京市宁海路122号,南京师范大学化科院 邮编:210097),论文评审费50元/篇。省学会组织专家对论文举行认真评审,评出一、二、三等奖,获奖面为70%。由省教育学会向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
2. “冯茹尔杯”高一学生“化学与可持续发展”知识通讯赛由市、县组织,省学会命题,内容涵盖《化学1》全部和《化学2》的专题1,突出可持续发展精神,体现化学与生产、生活、环境及社会的联系。通讯赛时间为2009年4月12日上午9:00~11:00。获奖比例为:省一等奖1%、省二等奖2%、省三等奖3%。获奖的学生和指导教师由省化学专业委员会颁发获奖证书。各市或县需在2009年3月20日前将参赛总人数报至省学会秘书处(电话:025-83708455)。通讯赛收费按预通知中的要求,交省学会试卷费等2元/人,市或县收费不超过6元/人。
3.本次化学活动周送卷时间为:2009年4月1~2日。
化学活动周内的各项活动均坚持课余、自愿的原则,精心组织,公平公正,让真正优秀的教师和学生脱颖而出,让教师和学生充分认识化学在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真正实现化学新课程倡导的先进教学理念:“从生活走进化学,从化学走向社会”。希望各市、县学会认真组织、积极而有创造性的开展化学活动周的各项活动,为贯彻可持续发展精神做出贡献。
 
 
江苏省教育学会化学教学专业委员会
                                     2009年3月2日
 
抄报:江苏省教育厅基教处、江苏省教育学会、南京师范大学